贵州遵义的居民楼坍塌事件令人痛心。这栋建于1992年的居民楼,从1997年开始,就暴露出质量问题。2008年起,社区居委会每年都向上反映问题,却始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。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,在该居民楼垮塌的前两天,当地鉴定部门还去查过,出具了“此房不危”的结论。 “危房不危”的鉴定结论,比危房本身更可怕。作为鉴定部门,本该练就火眼金睛,不存半点侥幸,但实际上却扮演了聋子耳朵的角色。有关部门多年来一直漠视社区居委会的诉求,也反映出没有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看做头等大事。种种不负责任的表现,无形中放纵了隐患扩大,助推了悲剧上演。 目前,问责机制已经启动,当事部门必将受到应有惩罚。但我们对公共安全的保障不能止步于此,应以此为契机,来一场大整改、大补漏。比如,对一些危房存量较高的地区,挨家挨户进行排查登记;比如,吸取经验、重塑标准,确保危房鉴定工作落在实处。可以预见,这些工作必定是庞杂而繁复的,相关部门需要拿出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来。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,才能不负自己的使命担当。 |